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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士生教育“致远荣誉计划”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2023年继续实施博士生教育“致远荣誉计划”(简称“荣誉计划”),旨在培养一批“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具有宽阔视野、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未来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推动博士生创新培养体系建设。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满足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直博的基本条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主要面向以下考生:

(1)具有学术志向、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社会责任感。

(2)按照教育部基础拔尖人才计划培养或所在学科居全国排名前10%,本科成绩排名前列。

(3)本科阶段有科研经历并发表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者或在大学生创新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2、报名办法

填写并提交《上海交通大学2023级“致远荣誉计划”博士生申请表》、《校外导师参与学生培养计划表(致远荣誉计划)》、《汇总表》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一)。备齐所有材料,请将电子版发至smseyzb@sjtu.edu.cn(成绩单、排名证明、推荐信需提交扫描件,邮件标题写:申请2023年致远荣誉计划+姓名),报名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2022年9月10日。

3、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院致远荣誉计划分委会将根据申请者材料,以其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对申请者进行入围资格审查。学院将于2022年9月中旬公布参加“致远荣誉计划”的复试学生名单及具体安排。

4、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致远荣誉计划”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报名致远荣誉计划的直博生,当未能按照致远荣誉计划录取时,若报名导师以及报名学生同意,也可按照一般直博生进行录取。未能达到一般直博生要求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二、培养环节

一名校内导师和一名校外导师(国际学术界知名海外教授或国内业界领军者)组成导师组联合指导。通过课程学习后进入资格考试;通过资格考试后进入科研阶段,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开题报告前组建包括双导师在内的论文指导委员会,论文指导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评价。论文选题紧密围绕科学与技术的前沿问题。鼓励学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较大国际影响力国际会议上就自己的研究成果至少作口头报告一次。在学期间,资助学生到国际一流大学实验室或行业联合培养一至两年。学位论文将采用国际评审与答辩的方式。

三、奖学金资助

1.学校设立荣誉奖学金,资助入选荣誉计划的博士生,资助年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在校内就学及参加行业联培期间,学校保障每月5000元人民币奖助学金;博士生参加国际联培时,鼓励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学校保障每月15000元人民币的奖助学金。资助联合培养的年限不超过两年。

2.资助荣誉计划博士生参加国际会议作学术交流,含国际差旅费、会议注册费等。资助国际会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经学校学业评估,通过的毕业生颁发致远荣誉计划荣誉证书。

4.择优推荐“荣誉计划”博士毕业生到海外一流大学做博士后,学校给予资助。

 四、其他说明

1.资格考试、年度考核等培养环节没有通过的荣誉计划博士生,退出荣誉计划,转为正常博士生培养。

2.荣誉计划博士生的招生名额由学校单列,2023年我院有7个招生名额。

五、联系方式:

材料学院:谢老师,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徐祖耀楼4003,021-54747664,smseyzb@sjtu.edu.cn。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如遇与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为准。

附件一:致远荣誉计划申请资料模板

附件二:材料学院2023年博士生教育“致远荣誉计划”校内导师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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